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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司 在台灣目前其實是不合法的,但我們做的也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勾當

只是我們的金融產品不符合台灣目前的稅法

但在香港我們公司在同業裡算大規模 (當然,在香港是合法的啦)

在台灣只是一個小辦事處,連老闆總共只有11人

因為是小公司,所以有的人身兼數職是很正常的事

我的上一手,因為還有兼會計,所以她負責的broker比較少

而我很幸運的,接了她的位置,所以一開始我接的broker就比其它同事少

我原本的主管後來轉到市場部門,所以又請來了一位新主管,她要求我們行政(共4位) 回報手上的broker業務量

"以調整每個人的工作量"

結果一公布出來後,變成其他兩位行政加起來共十幾個broker轉到我手上

這很公平,我沒意見。

但email一發出來我看到簡直快氣瘋,因為感覺之前搞得那麼大動作"回報業務量"

感覺出發點就是針對著我來的。而且那天剛好我的backup休假,我代理她忙得天昏地暗,又接到這麼一封mail

我整個喪氣到不行…

不過就像我剛講的,我覺得這是很公平的事情。只是生氣他們的手法很粗糙,讓我感覺自己像箭靶,感覺不詩胡

後來想通以後,就覺得也沒關係呀。那以後我能準時下班就是我的本事囉!我手上的事又不比其他人少

為了小比、為了一口氣,我會每天準時下班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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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mm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